深圳市为低收入代表发补贴
11月16日,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,会议原则通过了修订后的《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管理办法》。根据该办法,农民工代表、基层一线务工人员代表及其他低收入代表,将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。 《深圳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管理办法》于2004年制定,以履职专项经费对代表履职发放补贴早有规定。对农民工代表、基层一线务工人员代表及其他低收入代表发放补贴,是这次修改的一大亮点。有关方面认为,近几届市人大代表中的基层一线务工人员数额大幅增加,他们收人较低,履职花费较大。有些特殊行业如出租车司机,每少一天出车,就少一天收人,因此视情况予以补贴合情合理。 修订后的《办法》另一亮点是对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进行补贴,每个联络站每年给予基本补贴6000元。据了解,全市代表社区联络站是2008年开始设立的,目前有132个站。联络站的联络员是兼职的,场地设施和其他硬件都需要花费,予以补贴同样有必要。 另外,此前代表履职的补贴一直沿袭10年前的标准,根据物价上涨等情况,履职补贴标准和交通费也有所上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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