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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议

平顺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
关于平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
决    议

(2013年3月22日平顺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
第三次会议通过)

    平顺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,听取和审议了平顺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斌所作的《平顺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》,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县人民法院的工作,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安排,决定批准这个报告。
    会议要求,县人民法院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,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,加强队伍建设,提升司法能力,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,为建设“一地两区”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平顺做出新贡献。
  
 

 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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